叔叔過世,叔叔的哥哥去報遺產稅,因不是法定繼承人無法辦理。叔叔沒有不動產但有存款一百多萬元,他未娶妻生子亦無父母,有兄弟姐妹五人,請問兄弟姐妹要繳遺產稅嗎?若不必繳稅是否不需理會法院通知也不必辦理?

答覆:
叔叔過是姪子非法定繼承人,沒有遺產稅的問題,所以哥哥不必繳叔叔的遺產稅。通知書上應有收受對象,按理應是叔叔的兄弟姐妹,不要不理會通知書,應確認通知對象與事由,並向法院詢問如何處理比較恰當。叔叔沒有妻兒即沒有第一順位繼承人,沒有父母即沒有第二順位繼承人,兄弟姐妹是第三順位繼承人;雖是第三順位仍算法定繼承人,被繼承人(叔叔)有免稅額及法定?葬費用扣除額,扣除後兄弟姐妹應可免稅,若收到繳納遺產稅通知書應先洽詢國稅局。因依國稅局遺產稅規定:一百多萬元仍在免稅額範圍內,家屬先到國稅局詢問,若不用繳稅,記得拿到免稅證明即可依法繼承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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