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拿到債權憑證,需注意五年需換證一次,若發現債務人有財產,需主動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,法院不會主動通知債權人。

如果債權人附給法院之財產清冊不完全,可聲請法院依強制執行法第19條規定向稅捐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調查,或依強制執行法第20條命債務人據實報告其財產狀況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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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tewtu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