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蒨蓉因阿帕契案遭起底圍剿,連接受偵訊時揹的包包都被拿出來清算值多少錢,小S表示,「很多人心態要把她弄死,這是『用正義包裝的殘酷』,比無知還可怕」。她認為家有多少錢跟她背什麼包包跟這件事無關,不是包包便宜的就很有禮貌。事件已進入司法,該由司法來決定她的對錯。小S認為李確實犯錯,而且在事後首次亮相受訪的態度也值得公評,但後續新聞大家把焦點放大到她的財力,是在挑起民眾額外情緒。沒想到小S說完,即被網友群起圍剿,認為她是「李蒨蓉同路人」、「吃太多香精麵包了嗎?」、「風頭過了就囂張了?」新聞討論又重新被模糊到仇富角度,她說:「知道大家喜歡把明星放大,民眾甚至又把家境好一點的藝人放得更大。」如果有人邀她去參觀阿帕契,她會不會真去?她說:「因為我生的是女兒,只想看芭比娃娃,喜歡的是冰雪奇緣。」今年金曲獎有沒有機會和昔日戀人黃子佼同台搭檔主持?她說去年底發了專輯因為有作品,包括MV、作曲及作詞都報名了金曲,是有受邀出席,但電視台並沒來邀主持,她笑說:「能跟他一起主持很好,因為無論什麼粗重的活他都會做,其實他主持功力很好,如果有機會跟他合作會很安心,所以意願還蠻大,可以的話,我很想私底下看他到底有幾片髮片?」最近一名支持她10多年的歌迷去世,這歌迷因為太愛大小S,還把臉書名字取做「徐熙源」,徐熙源走後妹妹來告訴她,她還以為是玩笑話,沒想到是真的,昨天記者會結束後,她帶著心愛的髮箍南下高雄去上香,把心愛的物品獻給他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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強制執行,是指國家機關依據執行名義,使用強制力,使債務人履行義務,以實現已經確定的債權人債權的程序。

民主法治國家不鼓勵個人私權受到侵害時,採用自力救濟的方法,所以對人民的私權保障必須有一套制度。一般對私權的保障,可分為兩種程序,一種是確定私權的程序,好比我們一般所稱的打民事官司;一種是實現私權的程序,指的就是強制執行。因為官司雖然打贏,但義務人不履行義務時,債權人私權侵害的狀態仍然存在,必須藉由強制執行程序去強制義務人履行,打贏官司才有意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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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討債公司常會標榜自己是「正派經營」,有政府許可的討債執照,其實這類「應收帳款催收公司」,也不能受任處理一般性的債務催討。 

◎如果討債者對債務人涉嫌恐嚇威脅(刑法第305條-恐嚇罪)刑法第150條 ~ 公然聚眾,施強暴脅迫者,在場助勢之人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。首謀及下手實施強暴脅迫者,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 

◎登門拜訪債務人,滯留在債權人家中不走,精神壓迫債務人處理債務問題(第306條-侵入住宅罪) 刑法第306條 ~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、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。無故隱匿其內,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,亦同。 

◎站崗、大字報、放鞭炮 ( 刑法第304條-強制罪 ) 刑法第304條 ~ 以強暴、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。 

◎「強陪」債務人籌錢 ( 刑法第302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 ) 刑法第302條 ~ 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,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。因而致人於死者,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,致重傷者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。

◎丟雞蛋、噴漆 ( 刑法第354條-毀損罪 ) 刑法第354條 ~ 毀棄、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,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 

◎持槍械刀棒凶器 (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) 債權人叫討債人來討債是不能完全置身事外(因為有成立共犯或教唆犯之可能),所以遇到這種事時要準備蒐證器材,最好在家中及門前偷裝針孔錄音、錄影,蒐證完通知警方前來依法處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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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男子和妻子結婚20多年,卻在外搞小三偷吃,元配今年初在丈夫的隨身碟發現,存有不少男女裸照,甚至還有丈夫和女同事的鹹濕對話,時間竟然長達8年。對話內容包括「你只剩下種馬的功能了」、「昨天晚上你好猛」等,人妻憤而提告;2人坦承到今年還有發生過性關係,檢方依通姦罪將他們起訴。

該名人妻控訴,早在2004年時,她就發現丈夫與小三的曖昧電子郵件,當時她為此事氣得和丈夫分居。08年時,丈夫表示希望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,加上他稱說已和小三分手,她信以為真而和丈夫重修舊好。不料今年初她發現丈夫的隨身碟內,竟然存有不少男女裸照和MSN的對話紀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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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婚三個月就離婚? 米倉涼子坦承分居

去年12月26日才剛結婚的39歲日劇天后米倉涼子,新婚不過三個月,竟傳出與小2歲的圈外商人老公分居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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債權人透過國家的公權力,利用法院來達成強制執行的目的,一定要有確定的判決,如和解書、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、本票裁定等等、法院的民事執行處才會替債權人強制執行。

在沒有取得上述執行名義之前,可先扣押債務人的財產,這就是所謂的「假扣押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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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民大劇團舞台劇「情人哏裡出西施」公布新演員名單、定裝,高慧君一身仿春秋戰國時期服裝,化身少女東施,而第一次演舞台劇、古裝戲的卓文萱,內穿肚兜、外披薄紗,展現西施性感姿態,則呼應當紅「武媚娘」,戲裡西施、東施搶一男,戲外卓文萱則坦言4年前曾遇花心男,和對方交往一年就被劈了4次,導致至今情傷未走出,直言要走出傷痛,可能得等到「下一個男人」出現。

提到感情狀況,卓文萱表示,4年前曾與一名圈內人交往過,無奈對方很花心,交往1年內劈腿4次,每次都選擇原諒,期待對方不再犯,但最後卻被男方狠甩,被逼問對方是誰?她死不肯說,只肯吐露是曾合作過的男星,依照拍過戲的時間判斷,被問是否是汪東城,卓文萱笑說:「不是啦,他是好哥哥。」她近期結束與老東家滾石長達13年合作關係,正待獲自由身展翅高飛同時,加上之前「星座愛情雙魚座」辭演傳聞,被指難搞、耍大牌,她喊冤:「真的很莫名其妙,很委屈。」幸好事後經過解釋,未讓誤會擴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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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緣人問:
妻子已近一年多沒回家,離家期間她陸續向多家銀行信用借貸,刷卡共四十萬元,銀行催繳,法院支付命令也來了,已經過聲明異議期,我該怎麼辦?我住的房子是妻子名下,房貸是妻子借的,我是保證人且房貸均由我繳納,小孩已成年,有無辦法讓房子歸我或是小孩?訴請離婚能解決嗎? 



律師答:
如果讀者未對妻子的信用貸款擔任保證人,基於「父債子不還、妻債夫不還」原則,銀行沒有權利查封讀者名下的財產或薪資,為免妻子在外債台高築,清償毫無底限,建議讀者不要再替妻子償還信用貸款或刷卡債務,也無須為其繼續支付利息。 


擔保房貸則須扛責


至於妻子長年離家無法聯絡,建議讀者對於妻子的訴訟文件或催收信函,予以拒收退回,以免影響將來答辯的權益,甚至引來不明人士上門討債,衍生無謂糾紛。


房屋貸款部分,因房屋在妻子名下,縱使讀者已繳納多年房貸本息,但除非妻子能配合辦理過戶,才能讓房子歸讀者或子女,且銀行已取得支付命令,只能嘗試與銀行協商,由銀行向法院聲請拍賣,再以讀者或子女名義買回,相關費用及損失應謹慎評估。


如果讀者曾為妻子的借款或債務擔任保證人,縱使離婚仍無法免除清償的義務;反之讀者若未幫妻子作保或共同借貸時,第三人不能向讀者催討妻子個人債務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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屏東鹽埔鄉2名國2女生晚間無照駕駛,共乘機車摔進水溝衝進涵洞,1死1傷,報案人說,突然發現機車不見,原來掉進水溝。

報案人是19歲的柯姓高中生,他說,與死者廖女及傷者張女上星期才在夜市認識,今天晚上2人打電話給他,約在彭厝國小見面,說要借新台幣1000元,他說沒有這麼多錢,廖女就騎上機車載張女離去,說要去麟洛鄉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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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親媽媽來信問:

我的身分證、汽車行照,都被他人冒用到當舖借錢,當舖沒有我本人委託書、簽名、蓋章,就把錢借給他人,現在人不見,當舖卻要我還錢,還到法院提出告訴,我是一個單親媽媽,對法律又不懂,請問我該怎麼辦。


律師答:

一般合法當舖業者,在他人僅拿身分證、汽車行照來借錢時,會加以拒絕,因為當舖是靠消費者拿具有財產價值的物品來質押擔保貸款,如消費者日後不返還借得的款項,依《當舖業法》第二十一條規定,質當物所有權就移轉到當舖。
沒捺指紋罰10萬

因此,持當人如僅以身分證、汽車行照向當舖業者借錢,已違反《當舖業法》。
又依《當舖業法》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,當舖業收當物品時,應查驗持當人的身分證件,持當人須在當票副聯捺指紋,始可收當。依此規定,當舖業者要你還錢時,你可要求當舖業者提出借款資料,如果當舖業者未提供當票,且當票內容沒有捺指紋,依同法第三十條規定,當舖業者可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。
冒用者觸詐欺罪

再者,假如當舖業者提出你的身分證、汽車行照及當票等物品,而你確定身分證、汽車行照的照片不是你,或者雖然身分證、汽車行照是你,但是你沒有授權他人用你的名義去向當舖質押借款,此時顯然有人冒用你的名義借款,這個人可能觸犯《刑法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、詐欺取財罪,你可向警察局或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,以保護自己權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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